《乡党篇》的结尾三章,为我们呈现了孔子精神世界的“三级跳”:
第一跳,是面向人间的——他对丧者、盲人、甚至一个背负国家文书的小吏,都报以最深切的悲悯与尊重(见齐衰者,虽狎,必变)。
第二跳,是转向自我的——即使在无人看见的车厢里,他依然正立执绥,保持极致的自律(车中不内顾,不疾言)。
最后一跳,是仰望天地的——当他看到山梁上警觉飞走的野鸡时,一生的坚持瞬间豁然开朗,化作一声“时哉时哉”的千古长叹。
这是一条从同情,到自律,最终抵达智慧巅峰的修心之路。
今日主讲人:Miss Liang
【原文】10.25见齐衰者,虽狎,必变。见冕者与瞽者,虽亵,必以貌。凶服者式之。式负版者。有盛馔,必变色而作。迅雷风烈,必变。
【译文】(孔子)见到穿丧服的人,即便是平日亲近的人,也必定改变神色以示哀悼。见到戴礼帽的人和盲人,即便是常相见的人,也必定以礼相待。乘车时遇见穿丧服的人,会俯身凭轼致礼。同样对背负国家图籍的人也会行轼礼。做客时遇到丰盛的筵席,必定神色郑重地起身致谢。遇到疾雷狂风,必定改变神色以示对天命的敬畏。
【解释】本章中“负版者”究竟指什么人,历来有争议。现在一般认为“负版者”指背负国家图籍的人。因春秋时期无纸,以木版作画,称“版”。
孔子对“齐衰者”、“冕者与瞽者”、“凶服者”、“负版者”动容貌、正颜色的解读,大家可以参见《子罕篇》9.10。一言以蔽之,就是孔子尊重所有值得尊重的人,并不只是简单的尊尊者或同情弱者。
“有盛馔,必变色而作。”夫子朱熹说,“敬主人之礼,非以其馔也”。主人准备了丰盛的饭食,自然是表达待客的热情,客人“变色而作”是表达谢意的礼貌,人之常情。
在人们对自然知之甚少的古代,“迅雷烈风”大概就代表着天怒,这是大事。《礼记·玉藻》中说:“若有疾风、迅雷、甚雨,则必变,虽夜必兴,衣服冠而坐。”这里描写的更具体,也更体现内心的忐忑不安。这就是孔子说的“畏天命”。
【原文】10.26升车,必正立,执绥。车中不内顾,不疾言,不亲指。
【译文】登车时,必定端正站立,手挽绥带以求安稳。在车中不回头张望,不高声急语,不伸手指示方向。
【解释】本章记录孔子乘车时的表现。
正式解读之前,我们先来了解两个知识背景。一、车马在当时属奢侈品,是财富的象征更是身份的象征,并非一般人家可有;二、虽非公共交通工具,但乘车人的表现,路人可以看得一清二楚,并无任何遮拦。
了解了以上两点,我们就知道,乘车的表现,就是一个贵族在公开场合的表现,孔子的所作所为自然都是合于礼。
“升车,必正立,执绥。”表现的是孔子的恭肃和稳重。当然,也如《论语正义》所说“绥系于车中,人将升车,援之以上。所以执绥者,防有攀陟倾跌。”这侧面也反映了孔子对安全的注意。
古时的车并没有座,乘车是立于车中。人立车中,马行路上,在行人的眼光看来,属于高高在上的。我们再看此时孔子的表现:
“不内顾”,汉朝有人解读说“车中不内顾者,前视不过衡轭,傍视不过輢毂。”简单说就是目视有个范围,给人的感觉既不轻浮又不高傲。
“不疾言”,很多人解“疾”为“急速”,整句为“不很快地说话”。这似乎有不妥,人站在马车上不很快地说话怎么就算合于礼呢?《荀子·劝学》中有句:“顺风而呼,声非加疾也,而闻者彰。”此处“疾”的意思是“声音宏大”,这个意思倒是合于“不疾言”,就是你站在马车上,不要高声说话,这是礼制的要求。
“不亲指”,这三个字解起来有点麻烦,大部分的意见是“亲”没有实意,“不亲指”就是“不指”。也有人说“不亲指”就是不指挥驾车的人,想到这种译法的,估计是车技不好的人开车时被人指挥出了阴影。《礼记·曲礼》上说“车上不妄指”,就是说乘车时不随便乱指。所以“亲”极可能是“妄”字之误。
大家可以想象一下,如果有人,高高站在奢侈的马车上,左顾右盼,随意指点,高声喧哗,这会给别人一种什么样的感觉?理解了这一点,就理解了本章。
【原文】10.27色斯举矣,翔而后集。曰:“山梁雌雉,时哉!时哉!”子路共之,三嗅而作。
【译文】(孔子与弟子行于山间)野鸡见人神色不善便振翅飞起,盘旋良久才落回聚集处。孔子感叹:“山梁上的雌雉,懂得时宜啊!懂得时宜啊!”子路向它们拱手致意,野鸡数次振翅审视后飞向远方。
【解释】自古以来,本章异解甚多,都没有满意的解读,多认为必有阙文,不可强为之说。宏观来看,“山梁雌雉,时哉时哉!”当属本章核心,本质上极类“子在川上曰:‘逝者如斯夫!不舍昼夜。’” 都是孔子触景生情之语。
“山梁雌雉,时哉时哉!”可能是《诗经》上的逸诗,也可能是孔子之语,具体不可考,但显然是赞美野鸡懂得其时。
野鸡懂得其时指什么呢?有人说是“言雉之饮啄得其时。”只指吃喝,这个理解怕有点浅薄。有人说是“虽雉之微,尚能知时,在此僻所,逍遥自得,叹人或不能然也。”这个深度够,但道家的味道太重,怕也不是孔子的本意。
结合“色斯举矣,翔而后集。”来看,孔子应该是在赞美野鸡知道躲避危险。雉之知其时,恰如人之“危邦不入,乱邦不居。”(《泰伯篇》8.13)
一般都把首句“色斯举矣”,解为人的脸色一动,所以野雉“翔而后集”,这个怕是不准确。只要有人打扰,野鸡都会飞,野鸡害怕的是人的动作,脸色举不举,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。
缘于此,我们把“色斯举矣”译为野鸡的“色斯举”,就是野鸡一旦感觉害怕,马上就会显示出惊恐;一旦显示出惊恐,马上就飞走,绝无迟疑。此处“色”指“野鸡的惊恐之色”;“举”意为“起”。
“子路共之,三嗅而作”中,取“共”同“拱”,意即拱手示敬;“嗅”同“狊”,音桔,意即鸟展双翅。
老师夸赞雉鸡知时,所以子路拱手示敬,表示愿意向雉鸡学习。雉鸡当然是看不懂恭敬之色的,看到拱手作揖的动作,以为有危险,所以拍了拍翅膀,逃掉了。
10.25的“必变”,是对人间苦难的共情力;
10.26的“不内顾”,是无人处的自律力;
10.27的“时哉”,是顺应自然的洞察力。
这三章由外而内,由人及天,层层递进,完美收官。它告诉我们:孔子所遵循的“礼”,绝非繁琐的教条,其最终目的,是为了锤炼一颗敏感、庄重、智慧的仁心,从而能够更好地体恤他人、约束自我,并最终与天地万物和谐共鸣。那山梁雌雉的飞翔与驻足,便是对孔子一生“用之则行,舍之则藏”处世哲学最生动、最诗意的加冕。